近期,兴中元部分出资人组织了一系列授权签名维权活动,并在宣传材料中提到:“6年多来,兴中元几近被掏空,家底快要被败光,事实上已被始乱终弃!”试图否定公司六年多来的工作成绩,明显有失公允。作为公司管理层,我们有话要说,以正视听。
一、六年多来,兴中元干了什么?
1、关于兴中元大厦
2010-2014年,楼租和物业管理费年年递增,2010年楼租769万,2011年943万,2012年1103万,2013年1107万,2014年达到顶峰1180万,月租单价也达到史无前例的80元/平米。2015年受市场影响,由于花果园和金阳商务楼的大量低价面市,加上轻轨二号线封闭施工造成延安路交通不便等因素制约,对老城区诸如兴中元大厦类似的没有明显竞争优势的物业形成较大冲击,2015年退租率已明显上升,楼租开始下降,全年毛收819万。2016年形势更是不容乐观,截止目前, 兴中元大厦尚有一半楼层空置待租。昔日的“现金奶牛”如今已骨枯奶瘪,挤奶已经很困难了。
2010年5月一楼商铺已经签订租赁合同,10月份通过与租户多次交涉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为公司额外增加收入102万。
停车场收入从2010年的24.5万增加到2014年的52.88万,实现翻倍增长。
2、关于印江项目
印江项目是公司2009年接下的,该项目体量大,资金需求较多,当时国家银根紧缩,禁止银行贷款流向房地产行业, 2010年7月股东会甚至已经通过了用兴中元大楼抵押贷款7000万援建印江的提案。幸运的是,随后房地产市场迎来了一次短暂的小阳春,印江房开利用销售收入付清项目转让款,同时,公司利用枫源、兴中元账上资金向印江房开内部委贷8000多万元保证了印江项目在无法获得银行商业贷款的情况下实现了正常运转,同时终止了大楼抵押,避免了大楼被拍卖的潜在风险。截止目前, 兴中元收回委贷利息426万元,枫源收回委贷利息1444万元,合计收回委贷利息1870万元。并非如宣传所说:“亿元天价资金一去不回,至今6年了,一分本金都没有弄回。”
迄今,项目建设已经完工,待售现房534套,待售车位341个,待售商业5555平米,应收款预计3.1亿元,应付1.9亿元,预计最终利润约1.2亿元。当前由于需求疲软、市场观望心态严重、加之当地同业市场竞争激烈,房地产短期复苏艰难,印江项目2013年以来房屋销售明显放缓、资金回笼压力增大。
3、关于GIIC
2014年12月,公司与贵州长通集团、贵州交勘院联手共同出资注册成立贵州海上丝路国际投资有限公司(GIIC),注册资本金5790万元,负责“走出去”和“引进来”国际合作项目。2015年8月,贵州能达电力设计有限责任公司溢价加入(认购价为1800万),四家公司各占25%的股份,兴中元已完成出资1333万元。
GIIC计划通过资源整合,打造平台,推动中国优势产业进入印度并牵手印度企业进驻贵州,同时积极参与贵安新区建设,通过IT大数据、医疗等产业合作,获得相应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公司投资GIIC,符合国家“一带一路”政策,也符合贵州的经济发展规划,GIIC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同时有助于公司横向联合、借船出海,参考和借鉴其它先进企业的成功经验,开辟和创新发展模式,实现转型升级。
GIIC正在通过整合长通集团、交勘院、中电建贵州工程公司、长泰源建材、贵州电力设计院、省建院、省规院、邮电院、燃气院、铝镁院、南方汇通等十余家建筑、水电、路桥、城市管网等方面的优质设计和建设单位人力、技术资源积极参与印度安得拉邦新首府基础设施的规划设计和施工建设。
2016年2月,GIIC成功中标安得拉邦新首府基建专项规划,包括了道路、供水、防洪、垃圾处理、电力、通讯、区域集中制冷等11个专题,合同总价3000万元,取得了贵州首个海外新建城市规划设计项目;4月中标安得拉邦母亲河——克里希纳河“圣浴”广场景观改造设计项目并于8月完工投用。GIIC还成为了一家平台公司,帮助6家贵州企业进入印度发展,引进了NIIT(印度国家信息技术学院)等印度企业进入贵州发展。
二、兴中元如何被掏空?家底怎么就被败光了?
受大环境影响和资金短缺等多种因素制约,兴中元包括枫源公司近年来没有得到较大较快的发展,这是事实。公司要发展,势必要投资,把账上盈余转化为投资,何错之有?何况是经股东会决议通过,经股东签字同意的项目。若公司不对印江项目继续投资,难道让它拖成烂尾楼?或者坐吃山空?即使是源元房开或者GIIC,其资产所有权和收益权依然还是属于兴中元公司,属于全体股东,属于所有出资人。锅和碗都是大家的,把饭从锅里铲到碗里,只是换了一个位置。把资金变成投资,换一种形态,是发展的需要。今天的兴中元还是六年前的兴中元,资产结构并未发生大的变化,相比就是把账上现金投资成了源元房开项目和GIIC。俗话说:“置物不穷,卖物不富”,我们感到疑惑,兴中元怎么就被掏空了?家底怎么就被败光了?
兴中元永远是广大股东的兴中元,永远是所有出资人的兴中元,公司的一切权利属于全体股东和所有出资人。
为股东和所有出资人谋取利益永远是兴中元公司管理层坚定不移的职责和义务。
感谢全体股东和所有出资人对公司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希望大家坚定立场、明辨是非、提高风险识别和防范意识,积极主动地维护公司的和谐稳定,确保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贵州兴中元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16年8月18日